国酒茅台商标6月底将停用,再见“国酒茅台”! 发布者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9/7/2 10:13:18 浏览1020次 |
在宣布放弃申请注册“国酒茅台”商标的第10个月,贵州茅台董事长、总经理李保芳于 6 月 12 日公开表示,茅台集团将于 6 月 30 日前停用“国酒茅台”商标,目前已聘请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。 从2001年开始,茅台先后 9 次对“国酒”这个商标注册提出申请,但都没有成功,直至去年8月,茅台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宣布,申请撤回日前“国酒茅台”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,并“向国家商标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诚挚歉意”。 从“死磕”到放弃申请,再到彻底停用,茅台集团的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注册大戏可谓波澜起伏。 公开资料显示,从 2001 年 9 月起,在长达 9 年的时间里,茅台集团 8 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注册的申请,但这些申请均未获得通过。直到 2012 年 7 月,茅台集团申请注册第8377491号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才获得初审通过。然而,此事遭到了包括山西汾酒、五粮液、剑南春、舍得酒业在内的各大酒企集体反对,有数据显示,在短短 3 个月的公示期内,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异议书 95 件次。 但是对“国酒茅台”有着执念的茅台集团毅然选择了与相关机构及同行撕破脸面,对簿公堂。 2018年7月,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,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,要求商评委撤销对其“国酒”商标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,就不予注册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。 除了起诉商评委,茅台集团还将五粮液、剑南春、郎酒、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“第三人”。不过,还没等判决结果出来,茅台便主动申请撤回“国酒茅台”商标行政诉讼案件,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。 有业内人士表示,茅台酒的定位和价格让很多人都“喝不起”,这与“国酒”的定义并不相符,对此,有网友表示,好酒应该用口碑来判断,而不是通过品牌判断。成为“国酒”的这15年里,茅台已经将国酒这个概念覆盖到太多人心里,哪怕现在放弃“国酒”标签,拥有稳定客户和之前大量宣传的茅台,已经非常成功了。对于茅台,你有怎样的看法呢? |